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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出版大厦主楼(第6-26层)整体招租(10年)

· 2024-06-16
项目编号: JX2024ZL00178
项目名称: 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出版大厦主楼(第6-26层)整体招租(10年)
标的名称: 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出版大厦主楼(第6-26层)整体招租(10年)(出租底价:463.000000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1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6-21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 标的为位于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出版大厦主楼(第6-26层),产证面积为17537.29平方米。挂牌价为首年租金,第一年至第四年每年租金不变,自第五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招租业态为长租公寓及配套办公,承租方应当负责办理相关长租公寓业务的批准手续,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开展长租公寓业务及配套办公的会议纪要/批复,并取得施工设计图、消防设计图的图审批复文件(以相关文件的落款日期为准)。逾期超过1个月未取得前述批复手续或文件中任一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作为违约金。2.在先决条件成就(指承租方按期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开展长租公寓业务及配套办公的会议纪要/批复,并取得施工设计图、消防设计图的图审批复文件)的前提下,出租方将承担租赁标的长租公寓区域(不含配套办公区域)的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硬装改造、消防改造费用及累计不超过80万元的电梯改造费用(两项相互独立,共计不超过1080万元)。承租方在先决条件成就之日起7日内明确硬装改造、消防改造及电梯改造明细,由出租方根据改造明细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工程造价确定招标控制价。若招标控制价高于1080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租方在招标控制价确定之日起7日内支付至出租方作为差额保证金。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结算金额为准,出租方承担的总费用金额不超过1080万元,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齐,出租方可从差额保证金中先行扣除。出租方在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收到承租方差额保证金(若有)的前提下,按招标控制价进行挂网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中标施工单位确定之日(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起1个月内,承租方应当负责办理租赁标的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以施工许可证的落款日期为准),逾期超过1个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作为违约金。3.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软装投入(含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电器设备投入),总投入金额不低于700万元。4.出租方应当在确定中标的施工承包单位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长租公寓区域的硬装改造、消防改造、电梯改造施工工程。承租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正式开业,若出租方逾期完成改造施工的,承租方开业期限可相应顺延(顺延时间精确到日)。5.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开业保证金350万元(或提供相应金额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随着承租方软装的投入进度,出租方将逐步退还开业保证金(或逐步退回履约保函),退还方式为:每半个月核算一次,当月1日至15日的软装投入进度,出租方在20日前进行确认,当月16日至月底的软装投入进度,出租方在次月5日前进行确认。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完成的软装进度对应工程款金额(以出租方书面确认为准),同比例退还相应金额的开业保证金或退回履约保函。若承租方未能按期开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所有开业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作为违约金。6.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扣除所有已收款项作为违约金(含各类保证金、押金、预付租金等),且承租方投入的所有软装资产,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7.租赁标的第5层,在工程完成后尚未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消防一报),租赁标的产权性质均为住宅。8.不涉及捆绑交易。9.不接受联合承租。 10.标的租赁期前12个月,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的物业管理费,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其余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未涉及条款以双方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优先权行使。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10年租赁总价计算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按10年租赁总价计算收取),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承担50%。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则除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按10年租赁总价计算收取),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承担50%。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产权[2020]96号文规定的7折计算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出租方于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后且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jxggzyjy.cn/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88521087、0791-88526621、0791-885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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