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小城春秋小区消防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B(2022)-0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小城春秋小区消防改造提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及业主自筹(业委会公维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补助50%及业主自筹(业委会公维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姜山镇小城春秋小区
建设规模:姜山镇小城春秋小区建筑面积16510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1547602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22年12月28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姜山镇小城春秋小区消防改造提升项目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
3.5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
联系人:苏婷婷、吴梓丞、宋泽成、方玉忠
电话:0574-87707752、18105846056
邮箱号:953524374@qq.com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