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港七路99号厂房提升改造工程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衢州汇盛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衢州市东港七路99号,有4栋单层厂房,单跨为24米,总建筑面积约22816平方米。投资额约为 5000 万元。计划工期 5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确保2022年10月16日前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质量标准要求为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建设内容为将原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从丁类提升为丙类,包括厂房结构加固、消防改造提升、装饰改造及强电扩容、新增配电房、室外配套设施提升改造等内容,其中3#厂房、4#厂房内部需设置恒温区(恒温区内需吊顶,需设置集中空调、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9 年 8 月 1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行贿罪判决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标人信息入库
各投标人登录汇联易招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www.hlyzztb.com/)
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注册”按钮,并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
4.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
4.3 CA办理指南
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办理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25&statusCode=303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制,企业开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即可参加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jqggzy.com/index.html)或汇联易招网站(http://www.hlyzztb.com/)上免费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jqggzy.com/index.html)和汇联易招网站(http://www.hlyzztb.com/)。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衢州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承包商须按投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约定在承诺的工期时间范围内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否则发包人将严格按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执行、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对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提请监管部门将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或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项目特殊性及赶工等所需所有费用,自主承担报价风险。
如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计取20万元/天的违约金;
如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天数≥5天时,招标人将提请监管部门将承包商和项目负责人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或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
如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商须承担除违约金以外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至2022年10月16日,如因承包商原因,本项目未能完工或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确定承包商。承包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续为保证项目完工所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
招标人: 衢州汇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地址: 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
邮编: 324000 邮 编: 324000
联系人: 张女士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0570-8767985 电 话: 0570-8033087、13735093979
传真: / 传 真: 0570-8033087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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