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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大厦一楼西北侧100号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 2022-08-11

项目编号

GY04202201073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2号人民大厦二楼204室

挂牌起始时间

2022812

挂牌期满时间

2022825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大厦一楼西北侧100号商铺,计算租金面积800㎡,租赁用途为商业、餐饮、办公。有权属说明。

计算租金面积

800

出租用途

商业、餐饮、办公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3个月(不含在租赁期内)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108元/㎡/月(含税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中国共产党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深培党总支纪[2022]22号)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成立时间达1年及以上(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报告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三个类别中无记录,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网站查询为准)

3.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没有欠薪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信用中国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履约条件

1.承租方需按时交纳租赁保证金、每月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2.承租方承担该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需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承租方不能转租、分租,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3.1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需对承租物业进行重新装修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3.2承租方装修须报相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装修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3.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开展消防改造等事项必须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出租方备案同意。

4.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联合的形式进行承租,不接受分包转包的行为。

5.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等原因,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租赁期限视为到期,合同终止日为书面通知送达之日,承租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1个月内完成搬迁,并将清空的租赁物业退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等原因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6.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7.按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履约。其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8.本项目无排烟管井,无管道燃气,无厨房下水排污系统,如承租方物业用途为餐饮需承租方自行承担该各项费用;

9.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文件,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11.租赁押金:三个月租金。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1.2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2.承租方在报名承租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面积、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自行装修费用等)。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承租方重新装修必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达到政府标准或出租方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通过网络竞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或在 “成交公示”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8.合同签订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7:3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6万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说明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0755-26577562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王小姐18820927613 杨小姐:13392821297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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