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邀请企业:
1、黑龙江省博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黑龙江鸿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哈尔滨陆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黑龙江省文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Z22499GC045402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办公楼消防改造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预算394196.90元,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办公楼消防改造。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计划工期:90工作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一个分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 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严禁“挂靠”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一旦发现,取消“挂靠”企业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施工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4.2、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到场并携带: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2、营业执照(如未四证合一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2.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2.5、针对本项目出具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承诺”。
4.3、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证企相符)、原件的复印件印公章并装订成册1套。
4.4、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5、本项目的项目班组成员报名登记后在投标阶段不得更改,且要求中标人之授权代理人必须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名至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到场。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开标大厅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468-3451514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454-61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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