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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71-3号第1至第6间房产

· 2024-05-10
资产概况
朝阳路71-3号第1至第6间房产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标的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竞价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的,应当遵守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竞价规则,并仔细阅读本竞价须知。

第三条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www.dscq.comhttps://www.dscq.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竞价人参与项目竞价,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竞价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竞价人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竞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已取得意向竞价人的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竞价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二)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竞价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按意向竞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竞价人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意向竞价人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意向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竞价人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竞价人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价协议书》等(特殊要求除外);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竞价人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价人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手印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意向竞价人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并同意加价规则,不以竞价底价成交,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承租权。

第十 意向竞价人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威宁资产经营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 项目中止竞价的,意向竞价人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竞价人自愿撤回报名。

第十 项目终结竞价的,意向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意向竞价人竞价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竞价人应遵循竞价规则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 意向竞价人的竞价资产被去人后,取得参与竞价的资格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竞价人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 意向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竞价成功后,将按照本总则、公告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 意向竞价人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

意向竞价人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威宁资产经营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竞价人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十九二十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威宁资产经营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二十 意向竞价人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第二十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未成交意向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等内容要求原途径、无息退回。

第二十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单

第二十 竞价成功后,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竞价服务费,按照公告内容出具发票凭证。

第二十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威宁资产经营集团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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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朝阳路71-3号第1至第6间房产
项目编码 DSCQ202408421210332 挂牌价格 60 元/月·㎡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7个自然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5-10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16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威宁资产竞价公告

挂牌方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

南宁银河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公告期

发布公告之日起20245 16 下午 16:00时

报名及审核方式

竞价人须在挂牌公告期内完成报名及审核

竞价时间

2024年5月17日 上午10:00竞价

(请意向人竞价人在竞价开始前,提前登录第四产权。)

报名及竞价平台

第四产权(www.dscq.com

咨询地点及咨询电话

1、挂牌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9楼11号窗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节假日、周六、周日、非咨询时间不办理)0771-2856761

2、出租方联系方式:0771-2116639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资产竞价信息

序号

资产代码

资产名称

面积(㎡)

竞价底价(元/月·㎡)

经营范围

租赁年限(年)

竞价保证金(元)

备注

1

00010306055

朝阳路57-1号

129.41

53

不得经营餐饮、美容、浴足等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等有散发刺鼻性气味等严重影响周边单位及住宅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4

10000

2

00010306058

朝阳路71号办公楼第2层房产

107.38

36

经营餐饮项目的,须完成排烟、排污、燃气、消防等改造工程(不得经营美容、浴足及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类以及有散发刺鼻性气味等严重影响周边单位及住宅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3

5000

3

00010306059

朝阳路71号办公楼第1层第1、2间房产

41.09

60

不得经营餐饮、美容、浴足类以及生产化学、化工类等散发刺鼻性气味等严重影响周边单位及住宅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3

5000

4

00010306060

朝阳路71号办公楼第1层第3、4间房产

61.37

54

不得经营餐饮、美容、浴足类以及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有散发刺鼻性气味等严重影响周边单位及住宅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3

5000

5

00010306061

朝阳路71-3号第1至第6间房产

133.5

60

不得经营餐饮、美容、浴足类以及生产化学、化工类等有散发刺鼻性气味等严重影响周边单位及住宅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3

10000

特别说明

1、竞价的相关信息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jyxx/tradeInfo.html)及时发布,竞价人应随时予以关注,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2、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

3、意向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资产的现状,资产按现状出租,意向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

加价规则

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元/㎡/月或1元/㎡/月的整数倍,不以竞价底价成交,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承租权。

服务费及报名费收取标准

一、成交公示期结束后,成交竞价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按照以下标准收取竞价服务费;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竞价人将被列入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竞价黑名单

竞价服务费按以下标准交纳:

1竞价成交月租金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按一个月租金金额计收竞价服务费

2竞价成交月租金10001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月租金的80%计收竞价服务费

3竞价成交月租金50001元以上的,按月租金的60%计收竞价服务费。

二、报名费:100元/宗 。

租金递增

2租赁年起每年递增3%。

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

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号:4505 0160 4952 0988 8889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淡村路支行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516 16:00时

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特别说明

1、转账时须备注具体的竞价时间及资产名称, 如:X月X日新竹路26-6号商铺竞价保证金

2交纳竞价保证金时,优选建设银行转账交纳

竞价人须按照竞价资产公告的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支付方式交纳竞价人是企业法人的须从竞价人对公账户(即转账的账户名称与竞价人名称一致)转出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即转账的账户名称与竞价人名称一致)转出,现金交纳及第三方财务公司(微信、支付宝)转账无效;

保证金及报名费处理方式

一、未成交的竞价人,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按先冲抵成交资产应支付的报名手续费,余额依据公告竞价会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成交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挂牌方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交纳的保证金按先冲抵成交资产应支付的报名手续费和竞价服务费,若有余额,依据公告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竞价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竞价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价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竞价人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竞价人被确认为成交人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竞价人被确认为成交人后在公告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7.租赁合同生效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竞价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成交人如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签订《成交资格确认通知书》、租赁合同的视为毁标(弃标),由挂牌人按照公开竞价协议约定,已交纳的报名费和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并列入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竞价黑名单,不得参与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组织的竞价。

竞价人资格条件

1、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

2、意向竞价人是企业法人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记录,没有被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以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本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作为审核材料;

3、意向竞价人与出租方曾经或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或被列入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此次资产竞价招租。

注:各位意向竞价人须完全符合上述竞价人资格条件方具备竞价资格;意向竞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签订租赁合同后查明承租方为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而提供的资料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视同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出租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将承租人列入出租人的竞价黑名单。本公告涉及竞价人资格条件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属出租方。

资格审核所需提交的

材料

意向竞价人报名后须向竞价平台提交以下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提交完备且符合要求材料的意向竞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所提交的材料中名称需与所报名的名称一致。):

、意向竞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中 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的竞价人无失信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情况(须显示竞价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查询结果);

3、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价工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意向竞价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与报名竞价人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本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打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内容含基础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中 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的竞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情况(须显示单位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或法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查询结果);

4、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价工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明:材料需提交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意向竞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材料的提交,已递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将作为审核竞价人资格的唯一有效文件,不予退回。

相关竞价详情

1、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意向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资产的现状。意向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如因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需要维护维修的,成交竞价人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再承担任何维护维修费用;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价人完成报名后即是认可和接受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竞价规则、挂牌竞价条件及公告的条款、约定和公告中租赁合同条款;

3、竞价成功后,成交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待成交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经双方沟通协调,出租方同意延期的除外),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恶意毁标,由挂牌人按照公开竞价协议约定,已交纳的报名费和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同时列入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黑名单

4、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发票内容均为租赁服务费 (含竞价报名费及竞价服务费);

5、本次竞价,成交公告期间如出租方发现竞价成交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结果的情形,该成交结果无效。同时,竞价成交人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提供虚假材料的竞价成交人将列入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黑名单,今后将不得参与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活动。

6、已被列入黑名单竞价人,在竞价会结束后被复核确认是黑名单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同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7、该标的其他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合同样本(附后)

8、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标的信息
朝阳路71-3号第1至第6间房产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60 元/月·㎡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详见标的信息公告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标的信息公告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建行南宁淡村路支行
账号 45050160495209888889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公开竞价协议书.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7个自然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威宁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771-2856761
项目报名联系人 威宁公司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566511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竞价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的,应当遵守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竞价规则,并仔细阅读本竞价须知。

第三条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www.dscq.comhttps://www.dscq.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竞价人参与项目竞价,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竞价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竞价人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竞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已取得意向竞价人的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向意向竞价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二)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竞价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按意向竞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竞价人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意向竞价人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意向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竞价人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竞价人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价协议书》等(特殊要求除外);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竞价人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价人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手印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意向竞价人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并同意加价规则,不以竞价底价成交,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承租权。

第十 意向竞价人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威宁资产经营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 项目中止竞价的,意向竞价人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竞价人自愿撤回报名。

第十 项目终结竞价的,意向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意向竞价人竞价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竞价人应遵循竞价规则及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 意向竞价人的竞价资产被去人后,取得参与竞价的资格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竞价人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 意向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竞价成功后,将按照本总则、公告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 意向竞价人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

意向竞价人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威宁资产经营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竞价人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十九二十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威宁资产经营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二十 意向竞价人威宁资产经营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第二十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未成交意向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等内容要求原途径、无息退回。

第二十 威宁资产经营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单

第二十 竞价成功后,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竞价服务费,按照公告内容出具发票凭证。

第二十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威宁资产经营集团

风险提示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公开竞价协议书.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竞价记录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公开竞价协议书.pdf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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